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起步区太平水库安置区(一期)a-1、a-2、a-3、c-1、c-3、c-7、bx-1、cx-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起步区太平水库安置区(一期)a-1、a-2、a-3、c-1、c-3、c-7、bx-1、cx-1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太平街道,济南国际标准地招商产业园济太路以北,谢胡路以东。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农田,南至农田、在建工地,西至谢胡路,北至农田,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7.07175°,北纬36.98025°,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76862㎡,其中a-1地块占地面积为44918㎡、a-2地块占地面积为36394㎡、a-3地块占地面积为37635㎡、c-1地块占地面积为23406㎡、c-3地块占地面积为40765㎡、c-7地块占地面积为7224㎡、bx-1地块占地面积为76322㎡、cx-1地块占地面积为10198㎡。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调查,目标地块权属于邝家村和大邿城村,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农田内种植作物为玉米、小麦,2010年c-3地块南侧、c-7地块、cx-1地块、c-1地块内修建蔬菜大棚,大棚内主要种植西红柿、甜瓜等,2013年cx-1地块、c-1地块内的大棚拆除,2021年济南城市建设集团、中国建筑五局在a-3地块内搭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太平安置区项目部,2022年a-3地块东侧新建太平安置区,基坑开挖产生的堆土暂存在a-3地块北侧,2023年c-7地块内大棚拆除,地块内恢复种植玉米、小麦。地块内的使用历史基本变化不大,目前除a-3地块外,其余地块农田目前还在耕种。
根据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起步区太平水库安置区(一期)bx-1、cx-1、c-7地块用地规划意见的函》(济起管规划意见函〔2023〕41号)》、《关于起步区太平水库安置区(一期)a-1、a-2、a-3、c-1、c-3地块用地规划意见的函》(济起管规划意见函〔2023〕50号),目标地块拟变更为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其中a-1地块、a-2地块、a-3地块、c-1地块、c-3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bx-1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cx-1地块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c-7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第五十条“建设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一)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二)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和现场检查中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该地块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受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本单位于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于2024年5月6日完成了现场快筛工作。依据资料搜集成果、现场踏勘调查、污染可能性分析等调查分析结果,本单位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经过对目标地块历史资料的查询,表明地块内及周边历史溯源清晰,地块一直是农田,农田种植玉米、小麦,2010年~2013年期间c-3地块南侧、c-7地块、cx-1地块、c-1地块内修建蔬菜大棚,大棚内主要种植西红柿、甜瓜等。农作物种植期间主要使用农家肥搭配少量氮磷钾复合肥、除草剂、杀虫剂,使用剂量较小且具有易降解、低残留的特性,对目标地块影响有限。2021年a-3地块内搭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太平安置区项目部,2022年a-3地块北侧堆放地块东侧太平安置区项目建设前期基坑开挖产生的堆土,堆土来源明确,项目部内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妥当,对目标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地块周边主要以农田为主,地块南侧邝家村拆迁后,周边处于闲置状态。地块西南方向、西侧分布有多家企业,经过调查分析,企业的生产工艺较简单,产生的污染物基本全部达标排放,并且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或危险化学品等的使用和销售,也不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等,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在地块内共设置了67个土壤快筛点,在地块东北方向和东侧各设置1个清洁对照点,共采集69个土壤样品进行快筛,其快筛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与地块外清洁对照点基本处于同一水平。
结合《关于印发济南市农用地转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济环函[2020]107号)文件,目标地块历史使用情况不符合其中的8种情况。
三、结论和建议
目标地块内的土壤状况较为良好,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本阶段工作可以结束,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开发规划要求。
本次调查结论是基于现有规划条件下形成的,建设单位应按照现有规划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若规划发生改变,需重新对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以确保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相应规划要求
委托单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由红芝
电话:17864388602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