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先行区崔寨片区37、38街区(一期)a-7、a-8、b-3、b-8、b-9、ax-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先行区崔寨片区37、38街区(一期)a-7、a-8、b-3、b-8、b-9、ax-3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位于济南市国家级综合试验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崔寨片区,萃清路以西、水厂南路以南。目标地块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7.08408°,北纬36.82123°,总占地面积为147620m2(约221.43亩)。
目标地块主要为解营村、太平村集体土地,初始状态主要为农用地、农村宅基地。其中农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蔬菜大棚种植芹菜、西红柿,无工业生产活动。2019年以后国家开始征收土地,目标地块内建筑物拆除,农田弃耕。根据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管理部《关于先行区崔寨片区37、38街区(一期)a-7、a-8、b-3、b-8、b-9、ax-2、ax-3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的函》(济先建设规管函〔2021〕31号),先行区崔寨片区37、38街区(一期)a-7地块、a-8地块、b-3地块、b-9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b-8地块拟规划为服务设施用地,ax-3地块拟规划为中小学用地。
受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至10月19日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现场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踏勘期间,a-7地块、a-8地块内主要是废弃的蔬菜大棚,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布设监测点;ax-3地块原是解营村宅基地,现路东为堆土区、路西长满杂草,因此重点在堆土区布设监测点;b-3地块原是解营村宅基地,现在地块内建有萃清路项目部,还有未拆除的解营村支部委员会,局部有堆土,重点监测项目部材料堆放区和堆土区;b-8地块原是解营村宅基地,地块内有大量堆土;b-9地块原是解营村宅基地、解营村和太平村农用地,路东有堆土(局部覆盖防尘网)、路西为民宅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未拆除的民宅,重点监测堆土区、建筑垃圾。根据地块现状在各个地块内分别布设6个监测点,并在地块东、西侧农田各布设1个对照点。并在b-9地块东南侧西红柿收购站布设1个监测点。本项目共布设39个快筛点。采集快速检测土壤样品39个,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与对照点相比未存在明显异常;pid测试结果范围为0.03~2.13ppm,该范围一般认为是土壤孔隙气体的背景水平,说明地块内土壤状况良好。
根据距离a-7地块东北角约570m的《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崔寨片区(c-8-2 住宅、18 班小学、9 班幼儿园、c-11 住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中监测结果可知,目标地块周边历史上无污染风险。
三、结论和建议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收集政府文件及历史影像材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快速检测等途径进行调查,并对本地块使用历史进行分析,及对周边地块开发建设对本地块土壤和水质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健康风险可以忽略,调查结果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建议沿目标地块边界设置围挡,裸露土壤覆盖防尘网,避免地块内有新的不明固废堆放。在后期地块开发期间做好建设及运营期间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地块内堆土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对回填土做好跟踪记录,确保回填土质量良好。开发过程中若发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钊
电话:0531-66604052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