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经十一路a-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经十一路a-2地块,位于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经十路以南、德兴东街以西、建宁路以北,地块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 116.97122°,北纬 36.64681°,地块总占地面积为 47127 m2。根据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调查得知,目标地块内建筑主要为济南市社会福利院、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以及宿舍楼、小区和附近其他工厂的宿舍楼。内部建筑大约自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就已经建成,于 2018 年开始陆续拆迁,目前地块内除济南市社会福利院外基本都已经拆除完毕,拆迁后的建筑垃圾原地堆存,其上覆盖有防尘网。地块内历史上存在过的企业主要有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地块周边区域历史上存在过的企业主要有铅笔厂、济南市润德化工有限公司和济南市第三运输公司,目前还在经营的生产类企业有济南新浪宇彩印有限公司、济南申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和丁字山热源厂。根据最新规划,目标地块后期拟规划为居住用地。
受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1 年 8 月 23 日对地块进行第一次现场踏勘工作和人员访谈工作,由于当时地块内建筑垃圾未清理,高度约 5 - 6 m,不具备进场取样条件,项目暂时停滞,直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后进场进行快筛取样工作。依据现场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目标地块内共布设 6 个土壤快筛点和 1 个对照点,选取 7 个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根据快筛结果表明目标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驰
电话:15098742373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