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先行区孙耿街道七村整合安置区a-2、a-3、c-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基本信息
先行区孙耿街道七村整合安置区a-2、a-3、c-1地块,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孙耿街道,104国道以东、202乡道以北、顺民路以西,迎宾大街以南,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 116.99656°,北纬 36.88492°,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29298m2(其中a-2地块占地面积为 54678 m2,a-3地块占地面积为8538 m2,c-1地块占地面积为 66082 m2)。根据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调查,目标地块历史上一直为李家屯村庄宅基地和农田,其中a-2、a-3地块为村庄宅基地,c-1地块为农田和大棚,农田种植作物为玉米、小麦,农田中散落分布有葡萄大棚。目前a-2地块正在开挖基坑,并做地基施工;a-3地块内还未施工,整个地块内堆放有大量堆土,高度约2-3m,堆土来源为a-2地块基坑开挖产生;c-1地块内正在施工,主体建筑已经基本封顶,内部大部分面积已经进行硬化。根据最新规划,目标地块后期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幼托用地。
受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现场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目标地块内共设置了18个土壤快筛点和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19个进行快筛,根据快筛结果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钊
电话:0531-66604052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