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郎茂山路东侧、二环南路北侧x地块幼托活动场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郎茂山路东侧、二环南路北侧x地块幼托活动场地项目位于济南市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东至龙盛苑小区,西至中南樾府,南至二环南路,北至知山雅筑小区南用地边界,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6.97681°,北纬36.61535°,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808m2。目标地块原为济南枫叶散热器厂老厂区。根据济南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市中发改字[2019]86号),目标地块规划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的幼托用地。
二、污染状况
根据调查地块内原济南枫叶散热器厂的工业生产情况,并结合相邻地块综合分析对目标地块可能产生的污染。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为生产车间及停车场。结合地块使用情况分析,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生产活动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物有:重金属、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
本地块调查共布设4个土壤监测点位(包括场外对照点1个),单点调查深度为4.5m(对照点采样深度为0.2m、0.5m),共采集土壤样品10( 1)个(1个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ph值(1项)、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及石油烃c10-c40。
三、结论和建议
该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和无机物类(除六价铬)均有检出,各检测因子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均未检出。
综合以上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及环境管理规定,郎茂山路东侧、二环南路北侧x地块幼托活动场地项目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按照土地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
建议:
(1)本次调查结论仅适用于当前规划用地性质,若未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调查评估。
(2)建议做好地块的封闭工作,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不符合本地块规划用途的占用地块、堆填等情况,防止对本地块造成污染。
(3)建议在地块开发过程中妥善处理好建筑垃圾,做好地块内扬尘治理以及噪声控制等环境保护措施,维护好地块以及周边居民区的环境质量和卫生情况,防止二次污染。
(4)如果在后续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现土壤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锦汇置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刚
电话:15553116978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