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1-06-2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张马屯 ax - 3 地块 36 班小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张马屯 ax - 3 地块 36 班小学项目地块,位于小张马庄村东侧,望华南街以南,响泉街以北,小清河南路以东 1150 m,弘昌路以西 900 m,地块总占地面积约 28823 m2。地块内有一条无名路将地块一分为二,其中道路西侧原为历城区小张马庄村村庄,2017 年以前一直有居民生活在此,并且在地块内部和西侧有保温材料厂、木器加工厂、设备厂和配货厂,均为小规模私人企业,2017 年之后与村庄一起拆迁;道路东侧历史上一直是陈东村农田,用地性质未发生改变,大约于2018 年开始不再进行耕种,在地块四周围上施工围挡,并开始进行施工建设。根据最新规划,地块后期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

济南碧旻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2020518522对本地块开展了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现场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目标地块内共设置了10个土壤监测点和1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20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碧旻置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铭宇

电话:1876617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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