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张马屯 ax - 3 地块 36 班小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张马屯 ax - 3 地块 36 班小学项目地块,位于小张马庄村东侧,望华南街以南,响泉街以北,小清河南路以东 1150 m,弘昌路以西 900 m,地块总占地面积约 28823 m2。地块内有一条无名路将地块一分为二,其中道路西侧原为历城区小张马庄村村庄,2017 年以前一直有居民生活在此,并且在地块内部和西侧有保温材料厂、木器加工厂、设备厂和配货厂,均为小规模私人企业,2017 年之后与村庄一起拆迁;道路东侧历史上一直是陈东村农田,用地性质未发生改变,大约于2018 年开始不再进行耕种,在地块四周围上施工围挡,并开始进行施工建设。根据最新规划,地块后期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
受济南碧旻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5月22日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现场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目标地块内共设置了10个土壤监测点和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20个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碧旻置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铭宇
电话:18766177810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