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虎山路以北、七彩路以东彩石片区配套文化设施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虎山路以北、七彩路以东彩石片区配套文化设施地块,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虎山路以北、七彩路以东、彩龙路以西,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 117.26446°,北纬 36.64926°,地块总占地面积为 59248 m2(共88.96亩)。目标地块权属西彩石三村、四村集体用地,历史使用性质为村庄和农田,其中西侧小部分区域为西彩石四村村庄,东侧为西彩石三村农田,种植作物为玉米、小麦,用地性质一直未发生变化。根据最新规划,目标地块后期拟变更为文化设施用地。
受济南市历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5月26日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现场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目标地块内共设置了12个土壤快筛点和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13个进行快筛,根据快筛结果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市历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高阳
电话:13583332727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