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山东省实验中学鹊华校区小学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山东省实验中学鹊华校区小学项目,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g308以南、大吴村西侧,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6.98865°,北纬36.78070°,地块总占地面积为55489㎡。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调查,目标地块内历史上为农田、村庄宅基地和林地,其中农田位于地块内西侧,主要种植作物为玉米、小麦;村庄宅基地位于地块内北侧,房屋均为居住用房;林地位于地块内东侧,内部栽种树木。2008年东侧林地内基本无树木,中间区域开垦为农田,种植作物。2011年地块内东南侧原林地区域形成两处水塘,经了解为村民取土后地势变低,经过降雨后形成,水塘不存在养殖历史。2014年地块中间区域建造两座板房,用于收购粮食,但基本未使用。2015年地块北侧建造蓝顶板房,从事建材批发零售,之后地块内的使用历史一直变化不大。2020年之后大吴村开始陆续拆迁,北侧的建材批发企业也拆除,农田目前还在耕种。根据最新规划,目标地块拟变更为中小学用地。
受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至6月6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于2023年6月7日完成了现场快筛工作。依据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设置13个土壤快筛点,同时在地块东北侧布设1个清洁对照点,共选取14个土壤样品进行快筛,根据快筛结果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冬
电话:0531-88984972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