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3-06-0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山东省实验中学鹊华校区小学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山东省实验中学鹊华校区小学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山东省实验中学鹊华校区小学项目,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g308以南、大吴村西侧,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6.98865°,北纬36.78070°,地块总占地面积为55489㎡。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调查,目标地块内历史上为农田、村庄宅基地和林地,其中农田位于地块内西侧,主要种植作物为玉米、小麦;村庄宅基地位于地块内北侧,房屋均为居住用房;林地位于地块内东侧,内部栽种树木。2008年东侧林地内基本无树木,中间区域开垦为农田,种植作物。2011年地块内东南侧原林地区域形成两处水塘,经了解为村民取土后地势变低,经过降雨后形成,水塘不存在养殖历史。2014年地块中间区域建造两座板房,用于收购粮食,但基本未使用。2015年地块北侧建造蓝顶板房,从事建材批发零售,之后地块内的使用历史一直变化不大。2020年之后大吴村开始陆续拆迁,北侧的建材批发企业也拆除,农田目前还在耕种。根据最新规划,目标地块拟变更为中小学用地。

受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至6月6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于2023年6月7日完成了现场快筛工作。依据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设置13个土壤快筛点,同时在地块东北侧布设1个清洁对照点,共选取14个土壤样品进行快筛,根据快筛结果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冬

电话:0531-88984972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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