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4-02-2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港沟南区dlh12-1、dlh12-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港沟南区dlh12-1、dlh12-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港沟南区dlh12-1、dlh12-2地块,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港九路以东、凤鸣路以北、港沟路以西,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7.17335°,北纬36.63773°,地块总占地面积为72159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调查,目标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和村庄宅基地,农用地位于地块西侧区域,主要种植作物为玉米、小麦,一年种植两次,2017年后农田停止耕种,之后地块内大量栽种树木。宅基地位于地块东侧区域,全部为居住用房,无规模化养殖场和村办小作坊等,村庄于2017年拆迁,拆迁后将地块内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并建设彩钢板房,作为工人宿舍使用,宿舍区面积约24676m2。目前板房已经全部拆除,整个地块处于闲置状态,内部无坑塘、沟渠等,地势稍有起伏,环境状况较好。根据最新规划,目标地块拟变更为居住用地。

受山东历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至22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于2024年1月23日完成了现场快筛工作。依据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目标地块内西侧林地区域布设14个土壤快筛点,在地块外西侧170m处布设1个清洁对照点,选取15个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根据快筛结果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山东历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金耀

电话:0531-66590776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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