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港沟南区dlh13-2、dlh13-3、dlh13-4-1、dlh13-4-2、dlh13-7-1、dlh13-7-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港沟南区dlh13-2、dlh13-3、dlh13-4-1、dlh13-4-2、dlh13-7-1、dlh13-7-2地块,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港九路以东、二环南高架以北、济南绕城高速以西,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7.17256°,北纬36.63280°,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15750㎡(其中北侧地块占地面积为81782㎡,南侧地块占地面积为33968㎡)。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调查,目标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种植作物为玉米、小麦,一年种植两次,2017年后农田停止耕种,之后地块内大量栽种树木,地块内部无坑塘、沟渠等,地势起伏较大,高差10m左右,环境状况较好。根据最新规划,目标地块拟变更为居住用地。
受山东历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至22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于2024年1月23日完成了现场快筛工作。依据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北侧地块内布设18个土壤快筛点,在南侧地块内布设12个土壤快筛点,共布设30个土壤快筛点,同时在地块东侧150m处布设1个清洁对照点,共选取31个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根据快筛结果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山东历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金耀
电话:0531-66590776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