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济南市长清区大学城实验初级中学(丁香路校区)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济南市长清区大学城实验初级中学(丁香路校区)扩建项目地块,位于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明德大道以东、海棠路以西、丁香路以南,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0132m2根据现有资料表明目标地块历史上为闲置地,属崮云湖社区。现规划为中小学用地。

济南市长清区大学城实验初级中学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项目组于20201230~202113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在本次现场踏勘期间,目标地块内部全为硬化路面;无现场快速检测的条件,且本次调查目标地块历史上几乎全为农用地使用,闲置后被用作工人生活区且地块内及其周边无任何工业企业的存在。故本次现场踏勘期间未能在地块内布设土壤快速检测点。

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三、结论和建议

本次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目标地块历史上以农用地为主,地块及其周边地块不存在任何企业,也不存在由于生产活动造成的潜在污染,对地块几乎不存在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用作后期规划的中小学用地使用,无需开展后续第二、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市长清区大学城实验初级中学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洪岩

电话:13573779658

                                    2021年3月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