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3-04-0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济阳祥生东方樾项目配套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济阳祥生东方樾项目配套幼儿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济阳祥生东方樾项目配套幼儿园地块,位于济南市济阳区济阳街道,经三路以东、经二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纬四路以南,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7.20070°,北纬36.98268°,目标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547㎡。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调查,目标地块2013年以前的使用历史为农田,种植玉米、小麦。2013年后地块内农田停止耕种,之后地块内部用于停放车辆,使用性质未改变,直到2022年整个地块内开始平整场地,准备进行施工。地块内地势较为平坦,现场踏勘期间未发现明显受到污染的区域和异味区域,也不存在固废堆场等。根据最新规划,目标地块拟规划为幼托用地。

受济南市济阳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于2022年12月7日至13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于2022年12月14日完成了现场快筛工作。依据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目标地块内共设置了6个土壤快筛点和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7个进行快筛,根据快筛结果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市济阳区自然资源局

编制单位: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

联系人:高成波

电话:13082745306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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